為進一步鼓勵遠洋漁業企業參加漁業互保,不斷提高遠洋漁業企業的風險保障能力,省漁業互保協會重磅推出《2019年遠洋漁船互助保險優惠政策》,服務參保的遠洋漁業企業: 一、參保漁船優惠力度不斷加大 對參加互保的遠洋漁船給予自繳部分互保費再優惠,優惠金額更大,在原有優惠基礎上再優惠3%。 二、大船大公司參保優惠幅度大 在我會參保總噸位在8000噸(含)以上的遠洋企業,給予相應優惠。單船在1000總噸以上的遠洋漁船給予自繳部分互保費優惠,此優惠幅度為歷年最高。 三、持續推進無理賠優惠制度 對上年度70%以上遠洋漁船在我會參保的遠洋漁業企業,且當年理賠額低于互保費的,自享受以上優惠政策的基礎上,給予自繳部份互保費優惠,優惠金額為5%,以此類推,可連續優惠四年,最高達20%”。 四、遠洋漁工最高可保到120萬 將遠洋漁工保額從原來最高的100萬元調整到120萬元,實行會員自愿參保,實名制參保。 上述一系列優惠措施的出臺,充分體現了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“互助共濟 服務漁業”的宗旨,進一步減輕遠洋漁業企業的繳費負擔,提高了遠洋漁業企業入會參保的積極性,促進了我省遠洋漁業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。 |